烟台市人事局文件
烟人专〔2008〕13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由我市呈报,经山东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山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07年12月21日评审通过的自由撰稿人庄永春同志文学创作一级、烟台市艺术创研中心孙美玉同志文学创作二级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布。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