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医考函字〔2008〕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3号公告及山东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烟台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已于2008年3月21日开通了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1日,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按要求正确填写考生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下载、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试用单位印章。
(二)照片采集:考生自行采集并上传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数码照片,如无法上传,请考生准备电子版数码照片到确认现场上传。
照片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最终文件量不超过40k。
三、现场确认报名资格:
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按照相应的时间安排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提交档案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一)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4月15日-4月29日(节假日不休)。
地点:胜利油田烟台疗养院3号楼三楼会议室(乘5、7、23、50、52、53路车到海滨小区站下车)。
(二)现场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交材料:
1、基本材料:网上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每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3、持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所)及厂企医院(卫生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者,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及指导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安排:
莱阳市、蓬莱市、芝罘区、牟平区、长岛县:4月15日、18日、21日、24日、27日;
莱州市、海阳市、开发区、福山区、莱山区:4月16日、19日、22日、25日、28日;
龙口市、栖霞市、招远市、市直单位及其它单位:4月17日、20日、23日、26日、29日。
(四)缴纳相关费用
按照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规定,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缴纳报名费1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80元,共计190元。
咨询电话:6291875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