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中央、省驻烟单位:
由于继续教育教材及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因,经研究,将2006年市直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与2007年继续教育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仍实行免费培训。会计人员须持有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已换发新证书的,持新证报名;未换发新证的,持旧证报名。
(二)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两种形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选择个人自学的会计人员一并领取学习教材。
(三)对2004、2005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除参加正常的继续教育以外,按下列要求办理补学手续:由本人提交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原因说明及今后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由单位签署意见的书面承诺,方可办理补学报名手续,补学完规定学习内容并考试合格后,给予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月10日—2月10日;报名地点:烟台市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芝罘区文化路安乐胡同32号)。联系电话:6252207。
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