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天降。
昨日上午10时45分,福州台江区义洲新区长寿园内,发生一起罕见的坠楼砸死人事件。
小区内一名71岁的依姆,买菜返家途中,不幸被从12楼坠下的八旬老妇砸中,两人同时倒地不起。经120医务人员和警方到场确认,证实两人双双身亡。
昨日上午11时30分,在事发的12号楼楼下,聚集了许多围观人群,两具尸体分别用毯子和白布覆盖,民警正在现场勘查。其中,白布覆盖的尸体旁,散落着一包花菜、一包豆芽菜和一个灰色购物袋。袋子里,装着黄瓜、大葱及钱包等物。
小区居民称,坠楼老妇住在12号楼12层,今年85岁。事发后,家属赶来趴倒在尸体旁不停恸哭守候着,而白布盖着的尸体,迟迟没人过来认领。后经社区人员和民警确认,另一名死者姓陈,住在小区1号楼,今年71岁,和女儿及孙子同住在一块。
“早上还跟她打了招呼,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住在小区4号楼的黄先生,之前和陈依姆是邻居。事发后,他找人帮忙联系依姆家属。黄先生说,陈依姆早上外出买菜,从小区东门进来时,手上提着花菜和豆芽。当时,陈依姆的花菜掉在了地上,他顺道提醒了一下,并和她打了招呼。捡起菜后,陈依姆穿过12号楼底下,又朝着小区西边的一个小门走去。这个小门,可以直通小区边的超市。
说到这,黄先生惋惜地说,因为陈依姆所住的1号楼,距离12号楼还有一段距离,平时很少有人从这边走。他猜想,陈依姆可能菜没买齐,才会想拐去超市。小区居民称,陈依姆儿子、儿媳均在日本,平时由女儿女婿照顾。昨日12时20分许,陈依姆家属赶到现场。
警方调查确认,老妇系从自家12楼卧室坠下,砸中过路人,属意外事件,已排除双方他杀可能。据了解,坠楼老妇视力低下,患有老年痴呆,目前尚不清楚坠楼原因,但不排除老妇自己爬到卧室窗户旁,失足坠下高层。记者发现,老妇坠楼的卧室外沿,没有安装防盗网装备。
目前,具体原因和善后事宜仍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路人被砸身亡 家属可提起诉讼
坠楼身亡已是悲剧,而坠楼者砸死路人更是悲上加悲。那么,坠楼者砸死人,家属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方死者家属,又该通过何种途经维权?
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丁兆增律师表示,在坠楼事件中,一方坠楼,导致路人或第三方人员死亡,坠楼者属侵权行为。因为,第三方人员的直接死亡原因,是由坠楼者造成的,这个责任理应由坠楼者承担。
如果坠楼者身亡,身边又留有财产,其继续人在继承财产后,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家属如果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死者家属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坠楼者家属继承财产份额之内的前提下,提出赔偿诉讼。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坠楼者是被人推下楼的,则由推人者承担相关的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