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19日讯(通讯员 王文武 石文昊) 今年,烟台龙口市组织实施关爱老人赡养协议签订工作,要求所有独立生活的村(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凡父母尚在的,都要与父母签订赡养协议,明确要求在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上,给予老人足够关怀。目前,该市机关、事业单位协议签订率达到100%,村居、企业的协议签订率达到80%以上。
活动中,龙口市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进行敬老院新建及改扩建,不断改善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全市集中供养率达80%,基本实现了“一镇一院”全覆盖。同时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养老服务理念,引入市场机制,推动以政府补贴服务形式引进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盘活社区资源,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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