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采取业务代表上门收取和汇款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汇款注意事项是:
1、汇款填写“汇款人名称”或“汇款人”时,请尽量填写您公司名称。
2、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及时传真到本网(传真号码:0535-6690008 )您是否能及时发送 汇款传真,直接关系到您业务的办理速度。
3、银行汇款凭证传真,须盖有银行“转讫章”。
4、网上支付的客户可对交易记录抓屏并Email到grave21@hotmail.com汇款凭证确认。需开具发票的用户,请在邮件中提供发票抬头、发票金额、收件人及地址、邮编。
注:也可以通过电脑扫描汇款底单并发送到grave21@hotmail.com。
恒丰银行电汇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新海阳支行
用户:烟台广播电视台
帐号:5000778456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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